桂林永旺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服务,合作共赢

诚信、独立、客观、公正,坚持原则,不忘初心

 

这些保险福利能不能在个税税前扣除?

这些保险福利能不能在个税税前扣除?

 

引用:中税协法规库

发布时间:2016.7.29

关键定:个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统筹金,以及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费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的扣除范围,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向员工发放的高温费不属于免税所得,应当全额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7-02-13